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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之评析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8-30 15:33
標題: 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之评析
内容撮要: 晚近因为经济成长、消费形态之变动,跟着信誉轨制之扩展成长,不管企业法人抑或天然人,包袱多重债务而无力了债之情景,已成为紧张之社会问题,有鉴于台湾地域及中国大陆在天然人债务清算法制之议题仍处于法制之复活阶段,本文爰阐发台湾地域《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之相干轨制,期能作为两岸将来增修律例之比力参考。

1、媒介

晚近因为经济成长、消费形态之变动,跟着信誉轨制之扩展成长,不管企业法人抑或天然人,包袱多重债务而无力了债之情景,已成为紧张之社会问题。若何清算种多重债务,使其能解放而重修经济、社会糊口,实为世界列国当前甚为首要之议题。但是,就此议题之理解上,列国因其民情、立法沿革等分歧布景,导致立法模式、用语各有分歧,也是以极易造成理解上之坚苦。[1]因此本文爰界说“债务清算”之工具,即指在其债务到期应偿付时,陷于了债不克不及,或其资产小于欠债之状况之债务人。[2]所谓“债务清算法制”,即系处置债务人无力偿债时之法令轨制,其内容应涵盖“停业、清理”、“重整、重生、债务调解”、“息争、债务协商”等百般分歧轨制。[3]

就“天然人债务清算法制”之议题,美、日等其他国度均早已确立相干之机制。但是台湾地域及中国大陆,就此议题却同时处于法制之复活阶段,台湾地域因2005年年末暴发双卡风暴,于2006年4月由金管会先予鞭策“债务协商机制”,为告急因应此社会经济状态之变迁,学者专家在不到一年之时候,即完成《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草案》(简称消债条例或债清条例),此草案已于2007年7月11日颁布,定于9个月后的2008年4月11日实施。[4]而中国大陆地域历经12年的屡次点窜,终究在2006年8月27日经由过程《企业停业法》,该法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惟该法仍将“不法人组织及天然人”解除在停业主体以外,跟着实践的成长及学界对此议题之高度存眷,“天然人债务清算法制”之议题,必将成为下一波之批改重点。因此,本文爰阐发台湾地域《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之相干轨制,期能作为两岸将来增修律例之比力参考。

2、债务清算轨制之方针与功效

(一)债务清算轨制的方针

依结合国国际商业法委员会《债务清算法制立法指南》第一部门“有用和高效力的债务清算法制的关头方针”的内容,重要包含如下九个方面:1.为市场供给肯定性以促成经济不乱和增加。2.资产价值最大化;3.在清理和重组之间求得均衡;4.确保对处境附近的债权人的公允待遇;5.划定实时、高效并公道地解决停业事件;6.顾全停业财富以便公允分派给债权人;7.确保有一部鼓动勉励采集和供给资料的有透明度和可展望的停业法;8.认可原已存在的债权人的权力,就优先债权的排序肯定明白的法则;9.创建跨国界停业的框架。[5]

(二)债务清算轨制的功效

不管天然人或法人,于社会经济上皆为经济个别,倘其小我之债务已不克不及了债时,并不是仅单触及己身,若债务人之经济状态延续恶化,债权人之资产没法得到了债而延续恶化,将对其他小我或企业呈现连锁影响,致使连串社会经济问题。债务清算轨制之目标在于“钻营债务人经济苏醒重生”及“债权人公允受偿之两重性能”,是以债务清算法制其有修建社会经济防火墙之功效,以和缓社会经济状态之恶化。

3、天然人债务清算法制之形态

阐发列国债务清算法制之立法可分为三种豐胸產品推薦,形态:[6]

(一)清理型(liquidation)

也就是根据法定步伐变卖债务人所具有的全数财富后,依照债权比例均匀分派给各债权人。此种轨制的长处在于能一举解决债务人与所有债权人世的债务了债瓜葛,错误谬误是对债务人而言,一旦将所有财富变价,要从赤贫如洗至死灰复然将有至关之坚苦。详细法制如美国停业法第七章清理,日本停业法及台湾地域停业法第三章停业。[7]

(二)重整/债务调解型(reorganization/adjustment of debts)

原则上采纳在司法监视下,债务人与所有债权人建立偿债方案,债务人以其现有资产与将来收入实行该方案终了,视为其债务已全数了债之作法。小我重整轨制在美日等国成长渐趋于成熟,主如果以社会整体长处为方针,其特点在于自动声请的债务人必需以将来至关纪律性的收入来还了债其既有债务,比方以固定的薪资收入或其他按期性的投资回报。目标在拯救已有停业之虞而又有财政再生但愿的债务人,使其能在保持一般糊口尺度的同时,又缔造出对债权人更多权柄的知足,以告竣总体经济和社会的不乱。详细法制如美国停业法第十一章重整、第十三章债务调解,日本民事再生法预会社重生法。[8]台湾地域公司法之重整轨制、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之重生步伐。

(三)债务协商型(亦可称息争型)

也就是在债务人财政产生坚苦时,赶早与各债权人告竣债额成数低落或延迟付款刻日等协定。息争型可说是一种预防停业的机制,让债务人在产生停业可能之时,赶早计划小我的财政状态,并提出还债规划。其错误谬误则是在现实履行时易产生债务人成心迟延还款、部门债权人歹意滋扰使债权人集会没法告竣息争共鸣,或是步伐冗杂等环境。一般债务清算法制均包括清理与重整重生两种作法,而因债务协商本色:原为私法息争,纵债务清算之法令未出格明文划定,亦可合用一般民事法令之息争章节。[9]

4、台湾地域《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之评析

(一)立法布景

台湾地域现行债务清算法制重要以公司法之重整划定及停业法为主。[10]而合用停业法之要件,应唯一债务人不克不及了债债务此项,且于民商合一轨制下,停业法应可通用于商人与非商人(即采一般停业主义),并准予债务人与债权人提出申请,而停业法以内容涵盖“重修型步伐之息争轨制”与“清理型步伐之停业轨制”,两种步伐各异自力。

但是实感情挽回, 务上,囿于司法构造不妥限缩之看法,导致债务人不管声请停业法之息争或停业步伐之案件,常常被认定“债务人债务清算财团无从组成”(即债务清算财团不克不及了债债务清算步伐之用度与债务,简言之,即所谓“无产可破者”)或“债权人仅一人无举行停业步伐之需要”,而驳回其申请。晚近学说虽均已批改态度,但是因前开实务看法仍存在,基于其权势巨子性,其仍继续极大幅度地且无任何合法来由地限定人民操纵息争轨制与停业轨制,致使现有之停业法赐与债权人得到均匀受偿,与帮忙债务人重修其经济社会糊口之立法目标,皆无以告竣。

厥后,为创建起周全性健全之债务清算法制,虽就《停业法》密集召开研修集会酵素產品,,最初原拟先就现行停业法增订“消费者债务清算专章”,并共同批改总则、息争等其他条则,但是因2005年末之双卡风暴紧张囊括台湾社会,司法院为了应对峙法委员、消费者集团、民间集团及各界舆论纷繁暗示关怀之火急压力,乃决定先抽出《现行债务清算法草案》中关于《消费者债务清算》之部门,零丁起草过渡性之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11]

(二)《消费者债务清算条例》之概述

1.立法方式

该条例分4章、13节,共158条。为分身债权人、债务人两边之长处,使陷于经济上窘境之消费者得以清算债务,本条例采双制度,分重修型之重生及清理型之清理步伐,操纵此两种步伐妥适调解债务人与债权人及其他厉害瓜葛人世之权力义务瓜葛,保障债权人得到公允受偿,并钻营消费者经济糊口之重生机遇。而重生及清理步伐,本色上即为停业法上息争及停业之出格步伐。[12]

2.分歧步伐之目标

(1)第四章步伐外协商以前置(第151条至第154条)。债务人受法院裁定起头@重%Tal7V%生或清%4OnG1%理@步伐者,其糊口、资历、权力等均将受限定,该步伐系债务清算之最背工段,于债务人没法与债权人协商时,始合用@重%Tal7V%生或清%4OnG1%理@步伐清算其债务。基于债务人对付金融机构所积欠之债务法令瓜葛较为纯真,为使债务人得自立解决其债务,明定债务人对付金融机构因消费假贷、自用室第告贷、信誉卡或现金卡左券而欠债务之情景,采协商前置主义及申请之工具、协商者应遵守之步伐、协商建立之要式要件、及法院审核步伐并付与履行名义。

(2)第二章重生步伐(第42条至第79条)。旨在促成债务人自主重生,藉由强化法院之权柄查询拜访,将债务人之财富状态透明化,减轻其包袱,低落债权人集会可决重生方案之前提,及法院之当令参与,得径为裁定承认重生法案,使债务人得于尽其能力了债债务后免责,而获更生之机遇。

(3)第三章清理步伐(第80条至第145条)则为鼓动勉励债务人尽力重生,敏捷处置分派应属清理财团之财富予债权人,就应属清理财团之财富,以固定主义为原则,兼采膨胀主义[13],并于法院裁定终止或闭幕清理步伐后,迅予债务人免责及复权。而为防止债务人滥用此轨制,发生品德危机,并予严谨之限定。[14]

(三)立法反省

1.肆意双制度之疑虑

台湾地域双制度之设计,较靠近于美、日之立法。[15]不外,彻底任由债务人得在重生步伐与清理步伐为选择,在美国曩昔之实证履历上,常常呈现债务人多偏向于选择清理步伐以敏捷得到免责之征象。有鉴于此,在重生步伐与清理步伐间之选择,亦必需为必定之限定,或使清理步伐之免责可能予以严酷化,以防止滥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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