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征電力附加税 补贴太阳能等清潔能源
新版電價公式完成协商,台灣顺遂将“再生能源黃金戰神將瑪卡,成长基金”從曩昔台電買单,改由全部用電户来分管。以一般家庭以每個月用電约400度计较,每個月附加征收的用度為4元;以台電客岁售電2,060亿度计,台電每一年可收取约20亿元。按照“再生能源成长条例”,处所當局向台電、民营電廠及汽電共生業者收取用度,以後建立“再生能源成长基金”,用以补助收購太阳能、风力、生质能等干净能源的付出。因為曩昔迟迟未能顺遂開征,台電只好自行買单。再生能源成长基金自2010年上路,昔时台電只缴纳2亿元,但跟着再生能源装配容量逐步扩展,每一年洗車機,缴纳金额延续爬升。客岁台電付出的再生能源成长基金,已上升到17亿元,累计已付出近40亿元。
國营會副主委吴丰厚说,曩昔一段时候台電虽有缴纳能源基金,因金额不大,台電暂列用度付出项下。但跟着金额逐步扩增,有需要以“代收代付&rd痛風治療,quo;的觀點,内含在電價公式,公道反應在每度電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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